東快訊(記者陳欽祥通訊員林娟) 福清一村幹部因涉嫌貪污被舉報,他則懷疑是村黨支部書記“搞鬼”,因此一直懷恨在心,還決定自製炸彈對其進行報複。7月30日,福清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爆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。    
  2014年4月2日,福清一村幹部王某因涉嫌貪污罪被福清市人民檢察院監視居住。之後,王某認為這一切都是因其所在村村支書楊某帶領村民告狀所導致的,因此懷恨在心並決定自製炸彈報複楊某。隨後,他準備好花炮、電蚊拍、啤酒瓶、電瓶等制爆工具併在其暫住處成功試爆。
  7月8日,王某將自製啤酒瓶炸彈裝在塑料袋中準備帶到作案現場。趁沒人之時,將裝有炸彈的塑料袋放在楊某小屋門口的門板邊,並開啟炸彈的觸發裝置。為防止誤炸路人,王某還隨手拿了一塊石棉瓦放在塑料袋上遮住炸彈,再用一塊石頭壓在石棉瓦上面以防石棉瓦滑落。
  第二天早上,楊某到達雜物間門口準備開門時,發現門邊有個塑料袋,裡面好像裝著東西,好奇的他便上前打開查看,誰料打開的一瞬間啟動了觸發裝置引發爆炸,楊某的雙手手臂及胸前均不同程度被炸傷。
  福清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後,於7月18日在該村村委會將王某抓獲。
(編輯:SN14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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