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北京7月25日電 (馬德林)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5日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,新聞發言人李忠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,“養老金並軌改革”的說法不准確,不存在將某個制度併入其他制度、將某個群體併入其他群體的設計。
  根據李忠的介紹,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的總方向是:各類群體實行大體相同的基本制度模式,同樣的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,從制度上實現公平,在規則上實現公平,而不是把各類不同群體的待遇拉平。
  在回答“改革過程中,勞動者過去未繳納的社保款由誰補交”這一問題時,李忠說,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時,對職工過去參加工作而沒有實際繳費的年限,做了視同繳費年限的處理。這可以作為機關事業單位改革的參考。
  李忠同時表示,近期一些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特別是臨近退休的人員,咨詢瞭解相關政策情況,是對自身權益關切的正常反映,並沒有形成所謂“退休潮”。(完)  (原標題: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非“並軌” 不存在“退休潮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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